評論》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三公司遭剔除註冊 黑暴時代結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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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》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三公司遭剔除註冊 黑暴時代結束
評論》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三公司遭剔除註冊,黑暴時代結束!(圖/網路翻攝)

文/評論智庫中心

近期香港《蘋果日報》創始人黎智英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判監20年,社會各界都認爲正義雖然遲到,但始終不會缺席。他的重判反映了主要黑暴勢力已經受到懲治,而近日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等三間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記註冊被剔除,更反映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亂港時代已經完全結束。

回想過去20年,香港《蘋果日報》從黃色新聞、反政府、支持“占中”到黑暴運動,一直將不良風氣帶入香港。當它被視為剔除香港公司註冊,甚至成爲“受禁組織”時,自然也是它應得的。

根據《香港國安法》第31條及《公司(清盤及雜項條文)條例》(第32章),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命令公司註冊處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、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有限公司從公司登記註冊中剔除。公司註冊處隨即將《蘋果日報》相關三間公司從公司登記註冊中剔除。此外,三間公司亦被列爲“受禁組織”,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2至65條所規定行爲,即屬犯罪,包括以“受禁組織”的幹事或成員身份行事等。有媒體報導,香港警方日前採取行動,封鎖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大樓。現場所見,有大批警員在三個出入口駐守,並拉起封鎖線。香港政府指出,黎智英和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相關三間公司被控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,被法庭裁定全部控罪罪名成立,並於2026年2月9日判刑。其中,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相關三間公司各被判罰款3,004,500港元。

從媒體的報導角度,對於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的報導一開始就給人感覺是“黃”,但並非非法“占中”時黃絲那種“黃”,而是“黃色”(色情)的那種“黃”。黎智英搞香港《蘋果日報》,之所以一開始搶占部分市場,除了打價格戰外,就是他將一種“黃色小報”的風格狠狠地帶入了報界,因此也出現了“給錢受訪者召妓”等新聞。在政治以外,香港《蘋果日報》首先給媒體帶來了極壞的作風。

之後,香港《蘋果日報》涉及政治的步伐越踩越深。非法“占中”前,其實已經有反國教等報導。非法“占中”可以說是黎智英第一次親自參與違法行動。之後到2019年,無需多言,讀者們也都清楚。每當有遊行、衝突,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總是旗幟鮮明地支持黑暴運動、反對政府。事情一直發展下去,黎智英干脆“一反到底”,直接要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,甚至請求外國制裁。

凡事有因有果,黎智英以至於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三間公司走到今日完全是咎由自取。如果香港《蘋果日報》單純是聲色犬馬,不會落到今日的下場;又或者,如果黎智英、香港《蘋果日報》有反政府傾向,但仍然守住法律底線,黎智英、一些高層同香港《蘋果日報》都可能有好一些的結局。黑暴運動期間,這麽多後輩年輕人因爲受到煽動而違法,煽動他們抗爭的人和媒體都應該受到懲罰。雖然黎智英已經被重判,香港《蘋果日報》也已解散,但香港社會仍然存在“軟對抗”風氣,要維穩應對,防止再出現.影響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問題。